本人在璧山区瀛嘉帝逸城小区购买商品房,装修时重庆市贵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交纳3000元装修保证金,2020年1月装修完成后,经该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并出具装修保证金退款通知书,在前往该物业管理公司瀛帝城物业部办理退还手续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3个月后方能退还,但是交纳保证金时该物业管理公司未书面或口头告知此限制性权力条约,工作人员还当场表示随便找部门投诉!现请问领导:1.装修保证金收取3000元及需要3个月后退还是否有明确的文件依据;2.如无依据,应当由哪个部门监督管理该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并立即退还装修保证金,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