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祥合有限公司与重庆和景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并严重阻碍《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列》的实施

问政对象:两江新区

来自:重庆

发布时间:2019-01-30 08:40

回复时间:2019-02-01 19:52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祥合有限公司与重庆和景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并严重阻碍《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列》的实施。他们不但没有运回之前销售在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反而还大量向禁放区域内销售大量烟花爆竹。
  如:重庆市渝北区石坪镇、木耳镇、王家街道之前的烟花爆竹经营点仍然存放超量的烟花爆竹,少则几百件,多则上千件,而所谓的存放库房都是普通民房,而且都在人员密集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渝北区龙兴镇本处于绕城高速以内,但至今仍未禁止销售。在实行禁放令时,本应将禁放区域内各销售点的货物清点运回库房,此两家公司并未执行,并且还向这些以前的经营点囤放严重超量的烟花爆竹。
  更甚至,两路城区在实行禁令以前,在非过年期间都是禁销、禁放区域,而此两家公司联合在渝北区安监局徐文龙等人的包庇下向两路城区违法销售大量烟花爆竹,在城区内各个销售香烛的营业点和丧事一条龙经营部都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如:2018年4月22日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接到辖区居民群众举报:凯歌路后街8号一门市违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500多件。当事人为陈美(18983294990)、任开兰(1388376059)在祥合烟花爆竹公司负责人李朝福(13908393718)与和景烟花爆竹公司股东王锋(13996031920)和忠大友(13883248316)的利诱下成为他们的帮凶,向两路城区和其他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各个香烛销售营业点和丧事一条龙经营部销售大量烟花爆竹,使两路城区内储存了无法估量的烟花爆竹,严重影响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渝北区安监徐文龙等人的包庇下,所查处的货物不知去向,当事人至今逍遥法外并且继续向这些地方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
  以上所述区域都是禁空区和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严重影响了飞机飞行安全和无视《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列》。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祥合有限公司,其储货库房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仙桃村6社1幢1-1。此仓库已经处于禁放区域,并且避雷针失修并且和周围环境的安全距离已经不符合消防规范,早已不能使用,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仙桃村的工作人员通知其在2018年11月低搬迁,该公司不仅尚未拆迁,而且还囤积了大量烟花爆竹在内,一旦出现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重庆和景烟花爆竹公司,其储货库房本应征地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修建,但其不顾安全,租用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河咀村一社1层、3层为其库房,此库房根本不符合存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标准。
事件进度
  • 已解决2019-02-01
  • 已回复 2019-02-01
  • 已转交相关部门
  • 已受理 2019-01-30
问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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