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东正社区居委会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

问政对象:大渡口区

来自:重庆

发布时间:2018-12-13 15:46

尊敬的领导:
东正社区(又名大堰三村)是开方式的老旧社区,先前居民停车都是找空档自行解决,基本能满足大家的停车需求,现政府拨款为社区在地面上规划了露天车位,本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好事,但关于收费资质、名称和标准,大家质疑重重:
1、 我区居民鲜有人享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自我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社区居委会经常搞一言堂,大情小事基本上是社区居委会一纸文书下达了事,居民少有话语权和参与权;
2、 “东正社区自治物业管理小组”这个社区性机构目前还没得到审批,其物管的资质也不具备,就已开始催收车位费了;
3、 此次收取的“车辆占道清洁费”,不知道是“停车费”还是“清洁费”,收费名称模棱两可。而“停车办”已明确答复,我社区不具备停车收费资质,不能发放停车许可证,其收费标准只能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和居民与社区居委会协商定价的方式;
4、 既然不是“停车费”,那就是“清洁费”了(社区也是解释为“清洁费”),200元/月的“清洁费”是不是天价了?
5、 邻近周边情况和我们类似的社区,有免费停车的,有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但标准基本控制在50到100元/月的范围内。
6、现在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每天调派几十个工作人员值守岗亭,不允许户籍居民和租赁户车辆进入,另外用现金补助的方式笼络楼长一同阻碍居民车辆进入。
以上所陈述的事例,恳请领导尽快调查,给我社区居民一个可以服众的答复,如果所反馈的事情有所偏差,我愿意接受批评教育!
谢谢!
事件进度
  • 已转交相关部门
  • 已受理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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