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项目资金款17万元,为何不受到法律制裁,请问合法吗?

问政对象:忠县

来自:重庆

发布时间:2018-10-23 09:19

尊敬的市纪委的各位领导:您们好!举报人:肖爱,男,出生于1974年6月29日,忠县石黄镇桂艳村一组,身份证号为:512223197406294694,电话:18323591266。被举报人:肖仁义,忠县石黄镇桂艳村一组,电话:15523616980,举报请求:肖仁义威胁、敲诈、骗取国家项目补贴款17万元,严肃查处。1、肖仁义2009年以土地流转的方式与桂艳村签订了一份承包栽竹子的合同,合同规定,验收不合格一律不付款,自己承担一切费用,至今长达九年多了,没有看见一根竹子,只有看见历史以来自已生长的野竹子,他以山坡上自己生长的野竹子的方式作为自己栽的竹子这种手段来骗取国家的钱,混合成一大片。应付上面领导检查,他栽的竹子成活率为零,全村人谁不知道他栽的竹子全部都死完了。他是用什么办法骗到的呢?2、肖仁义多次找到村调解员但堂员,要调解员帮他说话,给但堂员500元红包,但堂员拒绝了他的行贿,随后又找到原村委书记赵洪林,以威胁、恐吓、逼迫赵洪林在合同上多写389亩,肖仁义多次找到镇政府及村委大吵大闹,以不要脸,耍无奈的方式找到政府吵闹。大有搞不到钱“非英雄好汉”的气概,钱是国家的,该骗还得骗。3,肖仁义从县城回老家,买土鸡、土鸡蛋、狗、羊肉、猪脚等送礼。肖仁义给我讲,国家有钱,钱是国家的。该骗还得骗,这一些礼品他委托我帮他买的,经常的,不计其数,我用摩托车给他买的东西送到双龙场或者金鸡场用客车托运下去。有时甚至我亲自送下去交给他本人,他从县城回家来,都是住在我家里,一切情况他都讲给我听。他为了不要叫我乱说,帮他日夜奔波跑路,随后就给了2000元的辛苦钱。也叫封我的嘴。肖仁义的所作所为,我了如指掌,是他亲口在我家告诉我的,经常的对我讲这些话。他自己不说谁知道这一切情况。以上的情况完全是事实,更是铁的事实,请求重庆市纪委严加查处。请求各相关部门深入桂艳村查看实际现场,肖仁义栽的竹子究竟在哪里?全是一片荒草,用这种手段简直不可想象,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请严查。赵洪林:电话:15310026946,但堂员:电话13364071908,举报人:肖爱——2018年11月23日
事件进度
  • 已转交相关部门
  • 已受理 2018-10-23
问政回复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您为本次问政对象评分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