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

名豪商贸区
提 问 人:153******37
问政区域:梁平区
来自:重庆
受理时间:2024-10-24 11:11
今天星期三哈 汪四海渣渣牛肉店扰民 (第1秒暂停看 有衣服为证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 超过60分贝、夜间超过50分贝算是噪音扰民。 (你们可以拿仪器测一下,我测了一下是超过了60分贝的。)这个还是配乐人员 快走了以后的声音,最开始那一段声音非常之大,还没有录上哈
本意不是说不该新店庆业 但是也要有个度吧 本身就是开在居民楼下的店 国家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禁止住宅楼下开餐馆,但是开餐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毕竟住宅楼主要是用于居住而非商用的 晚上吵,有没有想过要上学的学生和相关的老人?白天吵有没有想过要上夜班的工作族?有时候晚上10一二点声音还是很大哈 这已经是第二次投诉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特定的扰民行为如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等,即使在白天也是被禁止的。
诉求 ,希望诸如此类的情况不要再有了。感谢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