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委会发布农资产品消费提示
03-06 15:25 浏览量   0

阳春三月,春耕备耕好时节,也是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需求旺季,为保护广大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提醒农资消费者,购买农资产品应谨慎。

一、农资产品经营资质是基本。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处购买,要认真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证明,切忌在走村串户流动摊点、无证无照商户手中购买推销乱价的农资产品。

二、网购农资产品应慎重。农资产品质量好坏一般在线上很难辨别,建议慎重选择网络商家,如要通过网络采购农资产品,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手续全的正规电子商务平台,尽量避免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购买。收到货后要及时、仔细查验,留存相关凭证,对可疑产品,在七日内可要求无理由退货。

三、农资产品信息要细看。消费者要详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切勿购买“三无”(生产日期、合格证、厂家)或散装的农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农资商品,更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农资商品。

四、农资产品使用说明应明了。在购买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明确适用范围、禁忌事项和使用方法,确定所购农资产品符合自身农业生产需求、自身能够满足其使用条件后再进行购买,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农资生产者、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咨询。

五、农资产品样品及购买凭证要留存。购买农资产品时,消费者要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凭证上应注明售货单位、购买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主要信息,并妥善保存。对于所购买的农资产品,消费者要留存部分包装和少量样品,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同时提醒农资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过程中如遇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或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以先行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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