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备案的通知
08-04 16:22 浏览量   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县级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等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包范围及标准

达到下列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应向县发展改革委报送发包备案表。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项目。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重要设备及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项目。

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业主)不得肢解为限额以下项目规避招标。

二、发包条件

(一)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取得批准;

(二)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项目勘察设计发包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项目施工发包有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货物采购发包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发包方式

达到发包条件的项目,项目法人(业主)按本单位制定的内控管理机制完成相关流程后,按照《重庆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6号)的有关规定,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发包:

(一)打捆公开招标。具备条件的同类限额以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打捆公开招标。具备条件的同类限额以下项目施工,可以打捆公开招标。

(二)择优确定承包商。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或者竞争性比选、公开比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发包方式择优确定承包商。

(三)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限额以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项目应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按程序采购。

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应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四、报送程序

采取竞争性比选、公开比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等发包方式择优确定承包商的项目,项目法人(业主)应在发包前将《巫山县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备案表》(附件1)通过电子政务外网邮箱传县发展改革委,并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发包项目相关情况(附件2)通过电子政务外网邮箱传县发展改革委,同时按表中所涉工程类别分别抄送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项目法人(业主)内控管理机制。项目法人(业主)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集体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议事决策机制,积极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健全代理机构选择、文件编制、承包人确定、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机制,规范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流程。

(二)强化信息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建设动态、资金使用信息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并在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管查处。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等行为依法查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负责对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活动实施监督并查处违法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巫山县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备案表

2.巫山县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信息月报表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5月30日

      





说明:项目审批手续、预算及图纸等前期资料附后。  


     

填表说明:

1.“工程类别”栏选填“建筑及市政公用、水利、交通、农业、国土、林业、其他”中的一种。

2.“发包时间”栏以“XXXX-XX-XX”格式填写发包年月日。

3.“发包内容”栏选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采购”等。

4.“发包方式”栏选填“竞争性比选、公开比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其他方式”中的一种。

5.“发包控制价”栏填写以预算报告或者预算审核报告确定的发包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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