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县人民检察院对城厢镇渔渡溪制砂场非法制砂、物料堆放河道影响行洪安全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城厢镇人民政府代表及听证员受邀参加。

会上,该院检察官肖明平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对渔渡溪制砂场非法制砂、物料堆放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事实证据进行举证示证。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城厢镇人民政府代表围绕案件事实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针对案情进行提问、讨论、评议,并发表听证意见。经评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制发检察建议。
城厢镇人民政府代表表示,城厢镇将全力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督促问题,立行立改。

“我们接受检察机关意见,会后立即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县水利局代表谭治康表示,在”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理念下,县水利局将不断强化河道管理,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确保行洪安全,为我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通讯员丨吴婷婷
编辑丨羊秀
了解巫溪新闻 尽在巫溪APP
赶快扫描二维码下载
投稿请加QQ:17091500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