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12-02 23:39 浏览量   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的

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2月2日22时39分起,我县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1个)

靛水街道火石垭社区,长沟村1、2、4组,天井村1组。

二、管控措施

本次调整后,全县现有高风险区3个。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非急需不离彭,确需离彭,需健康监测无异常、“渝康码”为绿码。

特此通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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