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社会面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11月29日 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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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社会面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11月29日第三次)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我区社会面防控措施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11月30日0时起,有序恢复区内交通,城区与镇街之间、镇街与镇街之间取消交通值守,人员与车辆恢复区内有序流动。继续执行与周边区(市)县的交通值守,人员、车辆不作跨区流动,严防疫情输入。

二、从11月30日起,餐饮营业场所在满足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恢复堂食,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场所核定容量的50%,暂不承接宴席。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对用餐人员查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餐饮场所,暂停营业。

三、市民进入小区、超市、药店、餐馆等场所,严格查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20类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后续防控措施视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重庆市荣昌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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