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9日8时起,调整沙坪坝区相关区域临时管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解除对覃家岗街道凤天大道天骄年华小区、凤天大道126号,石井坡街道大河沟120号及120-1号,土主街道首创光合城2期,新桥街道上桥新街39号附4号,中梁镇天蓝雅园,联芳街道联芳桥20栋-22栋、中房千寻小区1栋-8栋、苹果派2期48号4单元-9单元、联芳花园六期小区的临时管控措施。
本次调整后,上述区域中除已划定的中高风险区以外区域按照低风险区管理措施执行。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
原标题: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