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项举措入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清单

重庆日报
2022-10-03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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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 (记者 廖雪梅)9月30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五批)》,重庆有4项举措榜上有名。

住建部表示,该部近期总结了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优化项目组织实施促开工、着力服务“一老一小”惠民生、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稳投资、加大排查和监管力度保安全、完善长效管理促发展、加强宣传引导聚民心等方面可复制政策机制,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五批)》并印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优化项目组织实施促开工方面,重庆云阳县因线上征询群众意愿的创新举措受到肯定。近年来,云阳开发专门App提高老旧小区改造协商议事决策效率。居民可通过App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前期规划、过程实施和后期管理,在线看公示、读政策、答问卷、作表决、作评价、提意见、收回复,较好地解决了传统院坝会到不了、到不齐、听不清、听不全的难题。该App投入使用以后,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率由原来的40%提升至95%。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稳投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方面,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与建设银行联手打造“建融智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撮合平台。各区县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平台发布项目信息和合作需求,接受市场参与方提交的合作意向,还可直接从注册企业中筛选、邀请,高效寻找合作企业;设计、施工、房地产、物业管理、电梯等各类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发布企业特色及合作需求,定向寻找合作区县。截至2022年8月底,已有1140家企业进入平台,成功撮合项目450个,其中金融支持项目185个。

争取金融支持方面,酉阳县对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统贷统还方式申请银行贷款。盘活全市(县)老旧小区及周边插花地、零星地、夹心地等土地资源以及未利用的公共空间,建设停车场及充电设施等经营性资产,将资产运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同时统筹片区内政府所有经营性物业无偿给予实施主体运营使用,用于整体平衡项目贷款。该县政府将拟于“十四五”期间实施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作为整体,统筹谋划争取银行贷款支持。目前,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已整体授信5.1亿元,发放期限20年的贷款3亿元,整体解决“十四五”期间全县57.59万平方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完善长效管理促发展方面,璧山区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的举措受到肯定。近年来,璧山区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将小区业主委员会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通对公账户、申领税务发票,实现业主委员会合法化、实体化运行,解决自治执行主体“形而不实”的问题。通过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议事规则,定期召开议事会议,推动业主共同决定盘活小区停车、公共用房、公共场地广告位等各类资源,将公共收益用于保障小区物业管理维护。

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自2018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21个、906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97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