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准则提升券业诚信水平 优化行业发展生态
澎湃新闻
2022-05-24 06:00
听新闻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表示,为提升证券行业的诚信水平,倡导诚信文化,建立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优化行业发展生态,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研究制定了《证券行业诚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整体来看,《准则》共五章31条,包括总则、基本义务、管理责任、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具体而言,一是明确准则适用范围。《准则》明确,适用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等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其中,证券公司是指证券公司、其境内子公司会员以及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其他子公司;工作人员是指以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人员,包括与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与机构签署委托合同的经纪人、劳务派遣至机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客服人员等。中国证监会和协会相关规定中明确属于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或者比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的人员,适用本准则。

二是明确诚信要求和义务。《准则》要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时,应当自觉树立以诚相待、以信为本的理念,依法合规展业,勤勉尽责,言行一致,珍惜声誉,履约践诺,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同时按照以上要求,明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投资者及行业、对客户、对监管部门和协会自律管理等不同维度的诚信基本义务。

三是强化机构管理职责。《准则》规定,机构应当承担诚信文化建设、诚信从业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明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级负责人、监事会或者监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诚信管理责任。

同时,《准则》要求机构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与客户的诚信管理,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开展诚信从业情况内部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责。

四是明确协会自律管理职责。《准则》明确,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责,包括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状况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开展诚信评估、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探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自律检查、自律措施实施等。

值得一提的是,《准则》调整了适用范围,将非证券业务子公司纳入调整范围。

中证协表示,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等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义务纳入调整范围,定位为行业诚信行为基本规范,在强化行业机构诚信管理职责的同时,对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义务进行全面规范,将诚信由道德层面的约束内化为行业规则层面的约束。

中证协指出,《准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五条:一是找准定位,二是明确诚信基本义务,三是压实机构的管理责任,四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五是探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

中证协强调,《准则》的出台,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证监会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赋予协会的职责。同时,进一步丰富完善了自律管理手段。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