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依!渝中区十条措施助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重庆渝中 2021-01-07 16:41 浏览量  

渝中融媒体中心-重庆渝中客户端1月7日讯(记者 晏艳辉)社会力量在渝中办养老服务中心可获得30万元补助?近日,记者从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渝中区制定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十条措施,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措施规定,对社会力量建设的养老服务中心,经市民政局认定合格的和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的,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以及每张床位2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社会力量租用社会资产建设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经市民政局认定合格并正式运营后,每年给予项目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租金补助,补助期限三年;对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的养老服务中心,按其接收渝中区户籍老人数量,给予每月每张床位300元运营补助;对获评市级四星(叶)、五星(叶)等级的养老服务中心,获评区级AAA、AAAA等级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

此外,渝中区还将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社区食堂建设补贴、社区食堂运营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保险支持、人才培训支持、税费减免政策落实等具体内容落实到措施中,助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发挥社会效益,更好地为辖区老人提供优质、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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