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两江评② | 让每一天都是消费者的“3·15”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2022-03-1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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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使消费者权益得到重视,从而得到更好的保护。央视每年都会精心筹备“3·15”晚会,现场曝光各种消费领域出现的“问题”。这一天,我们会看到各种真实的数据,譬如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破获刑事案件1.8万起,受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4700余起,较2020年同期分别上升12%和24%。这组数据充分说明,我国对于各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正与日俱增。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只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才有可能实现。“3·15”是促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的重要节点,但它不应该只是消费者维权的开始,而应该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日常。3月11日,中消协发布了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报告中全面总结了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立法到行政保护、社会保护方面,均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仍然有很多问题不容忽视,如部分商品和服务存在虚假宣传,部分商家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等。

对于相关部门而言,需要从立法的角度出发,针对各个领域的生产、存储、销售等多环节制定必要的政策法规,加大问题处置力度,紧盯群众反映集中的“直播间”“网店”“公众号”“短视频”等网上售假问题,加大线上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对于商家而言,则应主动树立质量为先、服务优先的意识,只有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才能实现长效久远的发展。而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侵权现象,要有维权意识,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不断健全消费维权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更好的增强民众维权信心。

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友好型消费环境需要久久为功,不能止于“3·15”,而应将每一天变成“3·15”。

作者:煜宏(两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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