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17日10时30分讯(通讯员 张允浩)每年夏天,持续的高温天气让不少野泳爱好者对河流水面跃跃欲试。虽然野泳能带来一时的清凉,但存在极高的风险,因一时贪凉到导致溺亡事件发生的新闻屡见不鲜。为了确保市民生命安全,治安支队的民警们,一旦发现有人在野泳,已经不再止步于用大喇叭将群众“吼”回来这种方式。本期《警察日志》访谈栏目,邀请到了北碚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肖磊向我们讲述他们是如何花式劝阻,辖区群众不要野泳的。
主持人:掌声欢迎肖警官的到来。
肖磊: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我是北碚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肖磊,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一下我们治安支队民警劝阻辖区群众不要野泳的工作趣事。
主持人:作为一名普通群众,在我的印象中,警察看到有人在野泳,常用的劝导方式就是靠大嗓门将水中的群众劝导回岸,但是有些安全意识淡薄的群众,可能这次被劝住,下次换个地方会再来,那么针对这一情况肖警官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肖磊:防范胜于救援,要从源头阻止因野泳导致的溺水事件发生,还是得从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入手。
主持人:分局治安支队是如何提升辖区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的呢?接下来有请肖警官通过案例向观众们详细分享一下。
肖磊:今年8月份的时候,我在滨江路巡逻时,发现在岸边有一堆衣物,怀疑应该有人在这里游泳,于是我和同事顺着河边寻找,看到嘉陵江中心处有两名男子正在游泳。我们急忙将两名男子招呼回岸。经询问,2人均系某高中的学生,由于天气炎热,偷偷背着家长跑到嘉陵江游泳。我向两名学生做了安全知识的宣讲,告诫他们要在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可在外面游“野泳”。随后,我将两名高中生送回了家,并叮嘱他们的家长一定要做好安全教育。
安全无小事,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域安全,防范此类事件发生,按照单位安排部署,我和同事立即开展新一轮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在群众喜欢戏水游泳的危险水域加强巡逻,并竖立了200余块安全警示牌。为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我和同事一起深入社区开展防溺水警示宣传,共计发放防溺水宣传单5000余张。
主持人:为了确保市民的生命安全,民警们真实是煞费苦心了,那么在节目最后,有请肖警官最后再与观众朋友们分享几句。
肖磊:我在这里也提醒市民朋友,重庆地处长江中上游,江水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枯水期和汛期水位落差大,水流运动复杂。我区嘉陵江及其支流表面看起来风平浪静,但暗流湍急,礁石多,漩涡密布。且受重庆地形地貌影响,即使在靠近滨江路、堤坝等岸边的地方,水深也可达4、5米,下水游泳或不慎落水,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学校、家长一定要加大对中小学生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夏季,要加强安全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江中游泳的危险性,不要结伴或私自下河游泳。
主持人:2019年以来,重庆市教委通过“五项措施”来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其中,对私自下河游泳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主持人:再次感谢肖警官的精彩分享,这里是警察日志,为您讲述警察的故事,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