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两起违法广告案 被川渝两地市场监督部门列为典型案例发布
11-24 09:22 浏览量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次联合发布了2021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大渡口两起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案入选。

大渡口区同济远药店为推销“脾氨肽口服冻干粉 ”药品,在销售场所张贴的广告含有“国药准字、疗效保证、双向调节、迅速起效、全国三甲医院首选免疫功能调节剂、唯一国药准字双向免疫调节剂”等内容,涉及处方药品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和药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的保证,违反《广告法》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6月,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重庆九五医院有限公司为推销医疗服务,通过自办网站发布含有“直接清除病灶,达到临床有效治疗;全面修复机体功能,有效防止复发。”“清除风湿致病菌,不伤正常组织,安全治疗。有选择性的将风湿致病菌及自由基清除,不损伤正常组织,不会对身体造成二次伤害。”等内容的广告,涉及医疗服务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8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4万元。

据了解,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办案,从重从快查处广告违法案件,定期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集中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树立执法权威。

“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护苗助老’‘校外培训’‘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震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雄介绍到,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职能职责,坚持守土有责、属地负责,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医疗、医疗美容、药品、教育培训、房地产等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


审核:张韬

责编:杨蓉

编辑:胡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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