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开州党史|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
开州区融媒体中心
2021-11-12 09:14 浏览量  

1994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决定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攻坚计划,动员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时提出新的贫困人口标准,即年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下的重新建卡登记,剔出年人均纯收入700元以上的户。经过重新登记造册,全县有建卡贫困户42521户、15.82万人,加上返贫人口,贫困人口总数达18万余人。针对这种情况,县委、县政府把扶贫工作作为全县三大重点工程之一,计划4年之内,使全县90%以上建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500元以上、人均占有粮食400公斤以上。1996年确定31名县级实职领导,31个县属部门,31个企事业单位,帮扶31个特困村。1997年确定33名县级实职领导,62个县属部门、64个企事业单位、10个“十强”乡镇,用两年时间定点帮扶岩水等8个特困乡的98个特困村。同时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1997年、1998年,重庆市帮扶集团先后派出两批共22名机关干部长驻开县,在政策、资金、技术、物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给予实质性帮扶和支持。经过四年努力,1998年底,全县基本实现了阶段性扶贫攻坚计划目标,90%以上的建卡贫困户越过了温饱线。

1999年,由于扶贫标准提高,按照国家新的贫困人口标准,年人均纯收入820元以下的为贫困人口,657元以下的为绝对贫困人口,介于820元与657元之间的为相对贫困人口。2000年底调查摸底显示,全县有农村贫困人口30.41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10.21万人,相对贫困人口20.2万人。为了巩固越温达标成果,县委、县政府从1999年开始,到2001年,对85个市定特困村,95个县定特困村实施重点帮扶,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元以上,年人均粮食占有量400公斤以上,经济发展水平有一个整体的提高。县委、县政府在骨干项目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帮扶工程等方面狠下功夫,用扶贫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的柑橘高换、优质茶叶、蔬菜、生猪等基地,加强贫困地区的乡村道路、人畜饮水、改田改土和贫困户住房建设。经过三年巩固提高,2001年底,贫困人口人均占有粮食434公斤,累计解决6.53万人、8.76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1825人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返贫率控制在10%以内。农民负担的不断减轻,扶贫力度的加大,以及一系列发展农村经济措施的落实,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全县农村面貌日新月异。200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23.5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722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1.78倍、2.26倍,成为历史上增长较快的时期之一。

(区委宣传部党史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