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10个月,梁平808对夫妻改变了主意~
梁平区融媒体中心-家在梁平客户端讯(文/图 记者 蒋昊君)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实施。10月11日,记者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区共有1661对夫妻申请离婚,实际办理离婚共853对,比起去年前三季度1743对实际离婚数,同比下降51%。

10月11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业务。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离婚登记申请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自冷静期届满30天内,当事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0月11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业务。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对于那些冲动型离婚的当事人切实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该制度不仅能够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据悉,“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不适用于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情况。
编辑 周旋
审核 黄梦云
值班副总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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