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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青山绿水、守护舌尖安全……近年来,綦江区检察院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侵害民生领域公益行为的法律监督,用实际行动让“检察公益诉讼”这个曾经陌生的词汇逐渐走进百姓的心里。
守护青山绿水,推动环境治理
2019年2月,区检察院干警在开展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一处管道向河道排放散发刺鼻异味、混有杂质的污水。通过采样鉴定、走访调查得知,由于附近的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到污水主管网进行集中处理,造成了污水直排入河。

检察干警对存在问题的井盖进行现场调查。
2019年7月,区检察院向区住房城乡建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沙溪河沿岸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将应接入污水管网而未接入的排污口重新接入,集中处理污水,达标排放,保护天然水域的可持续性发展。
截至目前,区住房城乡建委已投入50余万元对直排口进行开挖检查,采取措施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并促成城区水环境全面综合治理。现在,沙溪河沿岸环境越来越好,到周边散步、锻炼身体的居民也更多了。

检察干警针对鱼栏咀水库存在建筑垃圾倾倒问题进行调查。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5件。其中。成功办理吹角河煤矸石堆积污染案件,让约10万吨煤矸石主动“搬家”,并监督相关部门对污染的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性恢复。而针对鱼栏咀水库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和建筑垃圾倾倒问题,迅速立案调查,及时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方政府依法履职、积极整改,对污染水源进行了清淘、消毒处理。并促成规定范围内52户农户的搬迁、住房新建工作,有力维护了綦江区及周边群众的饮水安全。
“公益诉讼改革,赋予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使命。”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刘小平介绍。
据了解,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全面维护水资源领域公共利益,自2018年以来,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水资源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保护水资源案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恢复生态。今年5月,中央第十三督导组来綦江检察院督导视察工作,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行集中视察,高度肯定了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利益方面的工作成绩。
聚焦食品安全,依法督促履职
2021年1月5日,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在开展公益诉讼巡查时看到,某公园几处人流量大的地方摆放了4台崭新的自动售卖机。他们在调查中发现,公园里的4台自动售卖机,要么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经营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要么公示信息已经过期达半年之久,均不符合相关规定。
1月15日,区检察院依法向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依法对辖区内自动售卖设备销售行为不规范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加强对自动售卖设备食品经营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检察官查看自动售卖机整改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售卖机所有人涉案情况开展调查,在核实清楚后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要求其主动申请变更许可事项,及时在自动售卖机上公示必要信息。并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在辖区展开了拉网式排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清查相关经营户19户,检查自动售卖机57台,发现问题设备2台,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对2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12日,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问题食品自动售卖机已全部整改完毕,均已实现了“持证上岗”,依法经营。
“我在附近上班,经常来这里买矿泉水喝,最近看到这些自动售卖机都贴上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下子,我们消费者就更放心了。”正在某公园内一台自动售卖机边买瓶装矿泉水的市民王先生说。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立足职能,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等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聚焦公益受损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此外,还结合地域特色,针对非法捕捞、垃圾倾倒、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消除隐患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通过办案发现行政机关履职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提升办案整体效果。
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教育公平
“娃儿下半身瘫痪,她爸妈常年在外打工,我们两个老年人腿脚不好,送去上学不方便。”今年5月,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辖区内存在部分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或未及时复学接受义务教育,以及部分学校未按要求对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者实施远程教育等情形。

“莎姐”检察官“送教上门”。
7月5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犹正海带领联合办案组干警前往区教委就其怠于履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职责一案进行现场送达,公开宣告诉前检察建议书。犹正海围绕诉前检察建议书查明的事实以及建议内容进行了充分地释法说理,表示对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特别是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是国家“控辍保学”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区教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教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检察建议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检察建议的内容梳理出三大类八项问题,并按照“一项一策、一项一方案”推进整改落实。
8月31日,区教委向綦江区检察院书面回复了整改内容。同时,为从源头上堵塞对户籍在区内人在区外就读,之后返回綦江进行康复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监管漏洞,并就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形成长效机制,区教委正在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相关意见,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

入户调查残疾儿童家庭状况。
“提起公益诉讼不是目的,推动治理和修复才是最终目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表示,区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严格落实诉前程序,通过检察建议有效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推动问题解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要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只有检察建议不被采纳,且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才提起公益诉讼。
据了解,今年区检察院还将党史学习教育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相结合,对全区革命文物开展专项巡查,逐一摸排掌握全区革命文物保护现状,并成功办理石壕红军洞革命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此外,成功办理李世璋旧居市级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争取到市、区两级资金130余万元,目前修缮工程已启动。
为将监督效果落到实处,2021年区检察院重点围绕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是否到位、整改成效是否巩固等方面,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据统计,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共收集、发现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
“山更青水更绿,食品药品和生活环境更安全,这是人们的共同期盼,公共利益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运用好公益诉讼制度,让其发挥出更大、更积极的作用,使之成为守护美好生活的法律利器,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晓云说。
图/由区检察院提供
记者 刘柳吟 尹向宁
总编辑:孙萍
值班编委:孙振营
编审:王旻
编辑:何叶
审校:付汉 郭雨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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