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举行“发言人来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闻发布活动 刘淑现场回答市民提问
忠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 周小军 2026-03-28 浏览量   0

听广播

3月27日,忠县举行“发言人来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闻发布活动。副县长刘淑出席活动并现场回答市民提问。

活动现场。记者 周小军 摄

发布活动上,来自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的五名发言人介绍了相关情况,并以“你提问,我回答”的形式,就如何督促监管外卖商家资质及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对火锅类餐饮店开展了哪些食品安全检查、通过什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黑窝点”或假劣食品、针对老百姓关心的肉制品农村食品等安全问题开展了哪些专项整治等与市民代表面对面交流,现场答疑解惑。

》》》》相关链接

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市民:我们年轻人经常在各平台上点外卖,请问县里是如何督促、监管外卖商家资质、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副县长刘淑回答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副县长刘淑:国家层面已将“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纳入2026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10”重点专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五查四改月述考”要求,聚焦外卖食品“许可、采买、加工、配送”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400余家外卖商家及外卖平台开展联合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主体资质、信息公示、管理责任、加工操作等4个方面,坚决打击“幽灵外卖”。大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推动近半数外卖商家实现后厨操作可视化,督促外卖平台在商家页面标注“无堂食”等标识,方便群众实时“云监督”。下步我们将加快推进“阳光厨房”100%覆盖,坚决打击后厨脏乱差“黑作坊”。紧盯配送环节,推广“食安封签”,要求商家必贴、骑手必查。如果封签破损,消费者有权拒收并投诉,锁住“最后一公里”安全。压实外卖平台及商家主体责任,强化培训监管,对利益输送、“保护伞”等问题严肃追责,绝不姑息,现已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起,形成有力震慑。

食品安全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  

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市民:火锅作为我们外出就餐的首选之一,但又担心商家使用“地沟油”,请问对火锅类餐饮店开展了哪些食品安全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洪鹤回答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洪鹤:近段时间以来,我们持续推进火锅类餐饮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火锅店、麻辣烫、串串香等重点业态,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的规范与检查。我们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餐饮经营者的油脂采购渠道、索证索票及废弃油脂台账建立情况,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目前,已督促116家经营者规范进货查验记录,指导148家餐饮单位与正规收运公司签订废弃油脂收运合同,建立起规范的废弃油脂台账。执法人员聚焦火锅底料、调味料、毛肚、鸭肠等高风险食材,开展专项监督抽检149批次,其中合格146批次,对3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实施全环节追溯,确保处罚到位、闭环管理。针对回收利用“老油”、使用过期变质原材料、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我局共立案查处8件,罚没款4.6万元,并筛选出3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我们积极拓展跨部门协作,与县公安局建立涉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对“地沟油”回收、非法添加等涉嫌犯罪线索,第一时间启动联合调查和移送程序。与县城市管理部门开展餐厨垃圾处置联合检查,重点核查废弃油脂收运合同签订、收运台账建立情况,确保废弃油脂流向可追溯、处置可管控。专项整治期间,多部门累计开展联合执法7次,联合约谈经营者3家,移送问题线索4条。

市民:我们如果发现身边存在有违法加工的“黑窝点”或假劣食品,请问通过什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雄炜回答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雄炜:市民朋友如果发现自己买到了假劣食品或发现违法加工“黑窝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一是电话举报。可以通过拨打110或023-54456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二是来访反映。可以直接到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或就近派出所当面反映情况。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我们会第一时间核查,一经查实并立案侦办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同时,我们郑重承诺,会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市民:我目前经营着一家水果种植公司,我们公司生产的柑橘产品想创建绿色食品,请问如何申请?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专职副书记曹英回答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专职副书记曹英:申请绿色食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单位;2.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或稳定的原料来源;3.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明显,抗风险能力强;4.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6.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7.具有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8.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9.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注册;10.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资质要求。

绿色食品申请程序为:第一步:申请人向县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第二步:工作机构检查员受理审核;第三步:检查员开展现场检查;第四步:抽样检测(环境和产品);第五步:省级工作机构初审;第六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一审、二审和专家评审;最后一步:签订合同和缴费颁证。

市民:我们在菜市场买回来的青菜,“有虫眼”是不是就是“没打农药”,绝对能放心吃?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昌洪林回答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昌洪林:首先,我要纠正一个误区:“有虫眼”不等于“没打农药”。农药残留是肉眼看不出来的,必须经实验室专业检测。现代农业技术也能培育出“没虫眼”的蔬菜,不一定是农药“泡”出来的,所以不要单凭外观判断。

我们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前往超市或者正规的农贸市场买菜,那些地方的产品通常有进货凭证,也在抽检范围内。

关于如何正确清洗蔬菜,给大家一个“三步走”的科学建议:第一步:流水冲洗。这是最有效的。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蔬菜30秒以上,可以冲掉表面大部分的水溶性农药和污物。第二步:浸泡。流水冲完后,可以用清水浸泡5-10分钟。不建议长时间用盐水或洗洁精浸泡,因为盐水可能导致渗透压改变,反而让残留进入菜内;另外,洗洁精如果冲洗不干净,会造成二次污染。第三步:焯水。对于西兰花、菜花、豆角这类难清洗的蔬菜,焯一下水是最保险的,可以去除大部分残留和杂质。

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市民:请问针对老百姓关心的肉制品、农村食品等安全问题,开展了哪些专项整治,整治成效如何?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洪鹤:我们聚焦重要时段、重点领域、关键品种,高频次、高强度开展执法检查,纵深推进“生鲜灯”、食用植物油、“蜡瓶糖”等系列专项整治。

针对社会关切的肉制品安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打击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采取夜查突检与常态监管相结合,检查相关主体2215户次,发现隐患314条并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查处案件28起,罚没款7.97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28公斤。

针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496户次,开展农村地区专项抽检803批次,立案处置不合格食品23批次,查处案件254起,罚没款12.97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448公斤,责令整改180家,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民:我小孩正在上小学,特别喜欢在学校周边的奶茶店、小吃摊买零食。请问你们是如何保障校园周边的餐饮食品安全?县商务委党组成员、县商务信息中心主任闫力力回答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县商务委党组成员、县商务信息中心主任闫力力: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身体健康,我们一直采取“严管+引导”的方式重点监管。

我们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校园周边200米严管区。对于固定门店,我们实行“高频率”抽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否有效、食材是否在保质期内、后厨是否干净整洁。对于流动摊贩,主要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我们一旦发现,会立即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

我们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校园周边餐饮店推行“阳光厨房”,让学生和家长能看到食品制作过程。同时,我们每年都会联合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教育孩子如何识别“三无”产品,养成查看食品标签的习惯,不购买流动摊贩的“垃圾食品”。

我们也想呼吁各位家长:尽量教导孩子在有营业执照、环境整洁的店内消费。如果发现校园周边有食品安全可疑情况,请及时向我们或12315举报。

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市民:针对市面上出现的“假牛肉”“注水肉”等问题,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打击措施?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雄炜:针对“假牛肉”(如用猪肉、马肉冒充)、“注水肉”等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全链条、闭环式”的打击整治。我们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的农贸市场、冷库、火锅店以及肉类加工“黑作坊”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肉品的来源渠道、检验检疫证明(也就是俗称的“两证两章”),看是否落实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我们不仅仅是靠肉眼去看,还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手段,对肉品的水分含量、动物源性成分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可疑线索,立即进行司法鉴定,固定犯罪证据。对于查获的假劣肉制品案件,我们坚持“全链条、全环节”打击,不仅查销售端,更要循线深挖,打掉上游的屠宰、加工、储存窝点,彻底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市民:请问哪些农产品和生产主体需要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

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专职副书记曹英:按照《农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规定,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共6大类农产品实施合格证管理,野生菌、捕捞水产品等非人工种养殖的产品一般不涉及生产过程中用药问题,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

生产主体需要开具的有:一是对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其在农产品产地按照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并如实做好开具记录,开具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六个月。根据质量安全控制开具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有关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开具合格证的,应当按照生产批次对农产品用药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测。二是对于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这类主体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要求其根据收购后的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具合格证并如实做好开具记录,开具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六个月。三是对于普通农户,鼓励和支持其销售农产品时参照《办法》开具合格证,不作强制性要求。合格证开具可采用电子合格证和纸质合格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或者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点,可为农户提供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农产品快速检测、合格证便捷开具等服务。


市民:网上总传吃隔夜菜致癌,隔夜菜就一定不能吃吗?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昌洪林:隔夜菜的风险主要来自两点:一是微生物繁殖导致的腐败变质;二是亚硝酸盐在特定条件下(如绿叶蔬菜)含量升高,长期大量摄入存在健康隐患。

我们在抽检食品时,也会重点检测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海产品常见)、单增李斯特菌。特别是单增李斯特菌,它对孕妇和老人、小孩危害较大,喜欢藏在未经过巴氏消毒的奶制品、熟食、烟熏海鲜以及冰箱里的剩菜里。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的黄曲霉毒素,这是真菌毒素,也是我们抽检粮油的重点,主要存在于发霉的花生、玉米和变质的大米中。

在这里,给大家三点预防建议:一是生熟分开。家里准备两块砧板、两把刀,切生肉的和切熟食、水果的分开,防止交叉感染。二是彻底加热。冰箱里拿出来的剩菜,一定要彻底加热煮沸再吃。李斯特菌、沙门氏菌都不耐高温,彻底加热可以杀死它们。三是不吃“霉变”食品。发霉的花生、有哈喇味的坚果等,千万别舍不得扔,因为黄曲霉毒素耐高温,普通烹饪方法无法将其破坏,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

市民提问。记者 周小军 摄

市民:现在很多餐馆、外卖都在使用预制菜,我们对预制菜是否新鲜、添加剂多不多、有没有营养存在疑虑。请问如何选购安全的预制菜?

县商务委党组成员、县商务信息中心主任闫力力:我们主要从“源头监管、全程追溯、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入手,努力让群众对预制菜“买得清楚、吃得明白”。

我们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进入我县的预制菜生产企业进行资质核查,重点检查其生产环境、原料采购、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我们鼓励大型商超、餐饮企业建立预制菜进货台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我们联合餐饮行业协会,推动餐饮企业在菜单上主动标注“本菜品使用预制菜”,让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同时,我们通过社区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普及预制菜的选购技巧。

我也想借这个机会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预制菜是标准化生产的产物,本身是安全的。但我们在选购时,要尽量选择正规商超、信誉好的品牌;如果发现预制菜包装破损、气味异常,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我们将持续加强监管,让预制菜既成为“便捷之选”,也成为“放心之选”。

编辑:伯 华

发布:熊 浩

审核:杜 玲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