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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大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此次划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大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和建筑物实际功能为基础,衔接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实现科学精准界定。
大足中心城区共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45个,面积共计8.491平方千米,覆盖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城市建成区用地范围。
《方案》进一步明确区域内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施工作业、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提高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质量,推动全区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群众满意度。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监管。工业噪声方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施工噪声管控再加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22:00至次日6:00)原则上禁止产生噪声的作业,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经区城市管理局或者区住房城乡建委的审批,并提前公示告知周边居民,同时强制要求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强化施工过程噪声自动监测。交通噪声治理聚焦学校、医院等,在周边增设噪声智能监控点,加大违禁鸣笛执法力度。社会生活噪声管控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紧急情况除外),广场舞、商业促销、餐饮经营等活动必须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设立“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200米范围内若有一定规模建筑施工工地,自动纳入临时管控,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标准加强噪声管理;待施工完成或降噪措施达标后自动取消,既保障建设期间群众安宁,又为城市更新与项目建设预留合理空间。
据悉,该方案原则上每5年将根据城市建设和规划调整情况动态修编,确需临时调整的可按程序报批。《方案》的实施,为大足中心城区居民、学校、医院等区域筑起坚实的声环境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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