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 疫苗接种温馨提示
渝北区融媒体中心 2021-08-10 22:39 浏览量  

市民朋友们: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保护自身健康、有效防控疫情最经济的措施。我区已按计划于2021年8月1日启动15—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根据最新要求,将于2021年8月11日同步开展12—14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8月31日前完成12—17岁学生第一剂次接种,9月30日前完成12—17岁学生第二剂次接种,期间组织应接未接学生查漏补种。12—17岁学生均接种两剂次灭活疫苗。


二、8月31日前,12—17岁渝北学籍学生通过所在学校(毕业班学生在原就读学校)登记后,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由监护人带领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12—17岁非渝北学籍在区学生和非在校学生(含在区实习学生),可通过就近村(居)委会登记后,由监护人或实习带队老师等带领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


三、前往接种点时,12—17岁学生及监护人均应携带身份证件,严格落实保持一米线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测温扫码(行程码、渝康码)等措施,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接种留观30分钟后有序离开。


附件:1.渝北区12—17岁学生接种点

2.注意事项及接种禁忌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注意事项及接种禁忌


一、接种注意事项


1. 接种前:监护人需要了解新冠疾病和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为儿童带好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如有接种证亦请同时携带;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2. 到达接种点后:接种前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3. 离开接种点返家后: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1周内孩子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二、接种禁忌


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


儿童如有以下情形,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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