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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县创建办组织县生态环境局等21个单位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档案资料申报及示范片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生态环境局通报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遴选工作要求,对新增的三项指标做了详细说明,要求各指标牵头单位在8月2日前将网上申报的档案资料报送县生态环境局,8月15前完成示范片问题整改。
下一步,县创建办将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加强督查,督促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进行整改,着力推进档案资料申报工作和示范片问题整改销号,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档案资料申报和实地核查。
通讯员 | 杨碧波 王玉凤
编辑丨刘妮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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