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无证驾驶 拒缴罚款被加重处罚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2020-10-19 17:43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19日17时37分讯(通讯员 刘净)日前,针对市民申某因拒缴无证驾驶罚款,南川区公安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申某除了如数缴纳罚款外,还另外被依法加处2000元罚款,为自己的无证驾驶和逃避处罚行为“买了单”。

此前不久,申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小汽车在城区行驶,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幸好被交巡警拦下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随后,南川区公安局对申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两千元的处罚,申某也于当日被执行拘留。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心怀侥幸的申某自以为公安机关在拘留执行完毕后拿他没办法,于是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以没钱为由拒绝缴纳罚款。“我们对他进行了多次催促和告知,特别提醒他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话,每天都会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是他始终没有去缴纳。”南川区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说道。

没有驾照却开车上路,受到处罚还拒缴罚款,这种“老赖”行为必将面临法律的处罚。今年2月28日,南川区公安局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申某未缴纳的罚款两千元以及加处罚款部分(计两千元)予以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对案件事实及适用程序进行了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申某放下侥幸心理,主动缴纳了罚款和加处罚款共计4000元。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依法决定的罚款应当按期缴纳。对未按期缴纳的,公安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但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