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车距追尾出租车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2021-05-13 06:05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13日5时58分讯(通讯员 陈杨)近日,在北碚区碚东大桥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

事故现场。北碚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在事故现场,民警见到一辆白色小车追尾一辆出租车,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双方驾驶员后得知,当天0时10分,邓某驾驶小车从北碚区东阳方向往北碚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碚东大桥中部时,由于邓某车速过快,并且未与同车道前方张某驾驶的出租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致使小车与前方出租车追尾,造成出租车上乘客杨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的是,经检查乘客杨某仅受轻微伤。

经民警调查认定小车驾驶员邓某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距离,从而给自己足够的反应时间与反应空间,遇到突发状况以便有效应对,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