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重拳打击监测造假
法制网
2021-05-11 06:05

给自动监测设备贴上黑胶布;监测设备采样头插入装有自来水的水桶;用84消毒液浸泡监测空气滤芯……这是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的7起案件中的3起。为逃避监管,企业在自动监测设施上弄虚作假可谓是花样百出。

对这样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与司法部门一起重拳打击。生态环境部透露,7起案件或违法人员被判刑或责任人被刑事、行政拘留,企业也被处以罚款处罚。

2020年4月26日,安徽省环境监察局、阜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颍东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阜阳鼎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公司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烟尘仪接受镜片上贴有黑色绝缘胶布。经调查,执法人员确定该公司为逃避监管干扰自动监测设备而故意粘贴黑色绝缘胶布,导致自动监测数据失真。

这是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的7起案件的一起。生态环境部透露,在依法对企业进行罚款10万元的同时,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司法人代表被行政拘留10天。

2020年5月8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数据平台发现宜黄县金丰纸业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公司自动监测设备采样头被插入连接自来水龙头的铁桶内,自动监测设备抽取铁桶内自来水采样监测。

这样的违法行为同样受到严惩。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对宜黄县金丰纸业有限公司做出行政罚款30万元的同时,公司污水处理负责人被行政拘留6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0年3月20日,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尉氏县宏兴新型建筑材料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家公司调试人员采用84消毒液浸泡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预处理系统中的空气滤芯,并将浸泡后的滤芯重新安装于设备中,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对外排废气的污染物浓度监测。对于这起案件,生态环境部透露,企业被行政罚款3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正在对案件进行处理。

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的7起案件中,还有2两起案件涉及环境犯罪,涉案人员已被判刑。其中,安徽滁州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件中,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提起公诉,定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这家公司动力车间主任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另一起涉及环境犯罪的案件是,浙江湖州浙江津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米某、胡某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2020年8月7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涉及的相关责任人提起公诉,同年8月25日,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米某、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生态环境部指出,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设备联网,是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环境管理制度,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在排污单位强化自身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提高监管效能两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生态环境部表示,在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的同时,将持续对自动监测造假进行严禁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