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丢“车”保“帅” 不料难逃群众“法眼”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2020-08-14 15:51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141530分讯(宋昱辉通讯员 胡晓宇近日,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复兴街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辆电动车撞了人,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有很多群众在围观,人群中间有个老人坐在地上,看着精神有些萎靡,手部有明显的擦伤。了解情况时,有热心的市民告诉民警,前面不远处的那辆二轮电动车就是肇事者的,只不过人现在已经走了,还向民警播放了刚才自己录的肇事者和围观市民争执的过程。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从电动车的后备箱里找到了一些资料,上面写着林某及部分建材的清单,但事后经过民警调查,发现林某并不是视频中的肇事者。随后,民警又从车辆的来源切入继续多方找寻线索,最终锁定肇事者是在水土某企业打工的符某。

民警找到了该企业领导,对其讲明缘由后,厂方领导十分配合工作,很快就将肇事者符某带回了支队。符某对自己撞人逃逸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自己家庭条件不太好,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发生事故时由于害怕赔偿,所以选择了离开现场,没有想到仅一晚就被民警找到,他表示很懊悔当时没有主动承担责任。

受伤的老人到医院检查后,手上几处软组织挫伤,符某真诚地向老人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医药费等。老人了解了符某的家庭情况,也表示愿意谅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符某赔偿老人3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北碚警方依法对符某处以200元罚款。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如果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拨打120救治伤员,不要心怀侥幸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