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厕需实事求是
法制网
2020-08-09 06:05

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决胜之年,农村改厕任务艰巨。针对一些地方农村改厕工作仍存在不尊重群众意愿、工作衔接不到位、技术模式选择不合理、施工质量不达标、脱离实际等问题,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改厕工作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厕所改不改,农民说了算,决不能为改而改,决不能为了完成任务、片面追求卫生厕所普及率而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

通知要求,要注重发挥农民作为改厕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的主体作用。对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空挂户、举家外出以及犹豫观望、暂时不愿改的农户,可以缓一缓,不能替农民做主、搞强迫命令。要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先拆后建、拆建脱节”、半拉子工程,最大程度减少改厕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

通知明确,要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通过实地调研、技术论证、模式比较、试点示范等方式,科学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改厕技术模式,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不能把改厕简单当作改水冲式厕所。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厕所污水和生活杂排水共治模式。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通过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方式解决基层改厕难题。

与此同时,要坚持标准化引领,把标准规范应用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农村改厕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加大质量监管力度。

此外,要公开透明实施奖补工作。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对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公开,提高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要准确掌握基础数据,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实地抽检,防止信息失真、搞“数字改厕”,避免“把没改完的当改完了”。要严格落实“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不能简单以“发钱”或“发厕具”代替改户厕,不能大包大揽过度承诺、片面追求农户“零费用”改厕,不能脱离实际简单压低改厕成本、只重数量不重质量。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不得拖欠、克扣或挪用工程资金。要提高资金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结果应用,避免出现资金闲置等问题。

通知强调,要坚持建管并重,农村改厕到哪里,运行维护体系就覆盖到哪里。要通过现有渠道,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改厕后期运维管护,保障厕所建成后持续正常使用。做好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没有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问题、没有落实好维修服务措施,宁可不开工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