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两病”患者受益 门诊用药纳入保障
掌上大足 2021-04-08 18:20 浏览量  

掌上大足讯(记者谭显全蒋世勇)4月8日下午,记者从全区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按照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转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我区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将全部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将惠及全区数万名“两病”患者。

会议要求各诊断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诊断标准,严格按程序、按标准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的诊断,确保将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长期门诊用药的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要严控医疗费用,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努力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要加强基金监管,坚决杜绝医患勾结,超量用药的行为。

区医保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让群众知晓“两病”危害性,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主动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及早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纳入“两病”患者健康管理。

当天,会议还通报2021年1季度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通报药品带量采购结余留用情况。进行了城乡居民“两病”政策解读培训。

据了解,“两病”分别是指高血压、糖尿病,目前日益成为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病,应该早发现早治疗。如果初期介入长期服药,不仅有利于控制病情,医疗费用反而较低。如果没有长期坚持就医和服药,长期存在的高血压可引发心脏病、卒中、肾功能衰竭、眼底病变甚至失明等严重并发症,并威胁到生命安全;高血糖可导致各种组织,特别是眼、肾、心脏、血管、神经的慢性损害、功能障碍,造成医疗费用大幅增加。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两病”发病率较高,但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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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全区“两病”门诊用药有新政策!

为使广大参保群众充分了解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4月8日,记者从区医保局了解到此次惠民政策的亮点?

——进一步方便准入。将诊断机构从原来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论新老“两病”患者,原则上均无需另外再“办证”,即可获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

——进一步提高了用药保障水平和相关支付方式。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患者,年度限额内报销比例为100%。

——进一步方便了复诊续方和用药。因居住地或工作地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按人头付费方式的治疗机构;“两病”患者可在门诊和药店实行“双通道”购药。

——实现了健康管理与“两病”防治的有效融合。把签约服务、疾病基本情况日常监测、指导建立健康生活习惯等全部纳入“两病”患者健康管理。

关于患者可享受的政策实惠

政策调整后

有多少“两病”患者能够享受实惠?

本次“两病”政策调整后,除了已取得“两病”资格的患者外,还包括了在卫生健康部门纳入规范管理的“两病”患者,以及在新的诊断过程当中符合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规定的“两病”患者。

对于达不到慢特病诊断要求

是对居民医保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将参加重庆居民医保且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临床防治指南标准的“两病”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畴。

所以,患者一旦按照标准确诊了“两病”且需要服药,可随时得到有效保障。重庆现在把《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特别是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药品纳入了保障范围,患者根据医生的处方随时可以用药,且费用负担相对较轻。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

是否可以转到下一年使用?

——医疗保障的预算和开支安排是按自然年度进行,所以,限额只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使用,不能够跨年度结转。

—— 一次性开药量最长多久?对于“两病”复诊人员,诊治医生的处方最长可以开具不超过12周的用药量。

购买同一药品:为何公立医院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不同?

——为了实现医药分离,所有公立医院均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而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取消加成,所以公立医院的药品是按照进价销售,而营利性医疗机构仍然保留了15%的进价加成,所以会出现了销售价格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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