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捕捞活动 恢复自然渔业资源 区政府召开第80次常务会议
渝北区融媒体中心 2020-03-06 20:26 浏览量  

渝北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杨荟琳)3月6日,区委副书记、区长谭庆主持召开区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区渔民退捕转产工作汇报,审议了《关于将渝北境内长江等7条天然河流设立为禁渔区的通告(送审稿)》。



近年来,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四大家鱼”等经济物种资源大幅下降。为进一步保护辖区内重要天然水域水生生态环境,恢复自然渔业资源,根据有关规定,我区制定了《关于将渝北境内长江等7条天然河流设立为禁渔区的通告(送审稿)》(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禁渔区范围为长江(渝北区洛碛镇幸福村与长寿区交界处至与洛碛镇箭坨村与江北区交界处水域,含沙公溪、六步溪)、嘉陵江(渝北区悦来街道新春社区与两江新区交界处至渝北区悦来街道清溪口社区与北碚区交界处水域)、御临河(渝北区洛碛镇箭坨村与长江交汇处至渝北区统景镇黄印村与长寿区交界处水域)、东河(渝北区统景镇江口村与御临河交汇处至渝北区大盛镇千盏村与长寿区交界处水域)、温塘河(渝北区统景镇滨河社区与御临河交汇处至渝北区大湾镇两岔水库库坝水域)、后河(渝北区悦来街道合力社区与嘉陵江交汇处至渝北区双凤桥街道东方红水库库坝水域)、黑水滩河(渝北区悦来街道清溪口社区与嘉陵江交汇处至渝北区悦来街道清南社区与北碚区交界处水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渔区内禁止捕捞,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对违反公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谭庆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渝北区设立禁渔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全区各相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全力保护辖区自然渔业资源,不断提升渝北天然水域水生生态环境质量。


区领导徐永德、裴林、张广莉、颜其勇、张问伦、马成全、阮草等参加会议。


编辑:范竞

责编:陈勇

审核: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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