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贫困户今年发展这些产业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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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请注意
今年发展这些产业有奖励哟

36日,记者从县农业农村委获悉,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夯实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基础,实现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发展稳定增收脱贫目标,彭水决定对贫困户实施的产业增收项目,分产业、条件、标准给予奖励,每户贫困户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元。

据县农业农村委负责人介绍,奖励对象为全县在册且在家发展农业产业的建卡贫困户。根据贫困户实施的具体产业,分产业类别分别明确给予奖励的条件及标准,对2020年内未通过经营主体实施相关项目直接获取财政资金补贴或物资补贴的项目,按既定标准限额奖励到户。

红薯:单户种植商品薯规模达2亩及以上,产品实现销售或加工,生产水平不低于平均水平。经核查属实,按200/亩的标准给予奖励。

畜牧:中蜂养殖,单户年内新发展新法活框养殖中蜂2群及以上;或单户年内新发展老法圆桶养殖中蜂2群及以上。经核查属实,按新法活框养殖中蜂350/群、老法圆桶养殖200/群的标准给予奖励。生猪养殖,单户年内新发展生猪养殖2头及以上,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经核查属实,按400/头的标准给予奖励。肉牛养殖,单户年内新发展肉牛养殖1头及以上,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经核查属实,按800/头的标准给予奖励。山羊养殖,单户年内新发展山羊5只及以上,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经核查属实,按150/只的标准给予奖励。家禽养殖,单户年内新发展家禽(鸡、鸭、鹅等)养殖50只及以上,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经核查属实,按存栏50(含)—100(不含)只200/户、100(含)—150(不含)只400/户、150(含)—200(不含)只600/户、200(含)只以上800/户的标准给予奖励。

中药材:单户年内新发展中药材种植规模达1亩以上,种植及管护规范,生产水平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经核查属实,按300/亩给予奖励。

蔬菜:单户种植蔬菜(含辣椒)规模达2亩及以上,产品实现销售,生产水平不低于平均水平,经核查属实,按150/亩的标准给予奖励。

特色粮油:单户种植特色粮油(苏麻、花生、常规水稻、杂粮等)规模达1亩以上,产品实现销售,生产水平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经核查属实,按200/亩的标准给予奖励。

特色经果:单户年内新发展特色经果(桃子、李子、梨子、葡萄、柑橘、枇杷等)种植规模达1亩以上,种植及管护规范,生产水平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经核查属实,按200/亩给予奖励。已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且正在享受政策的不能同时享受此项奖励政策。

经济林木:保障贫困村及贫困户退耕还林指标,凡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愿退则退,纳入退耕还林实施范围的,享受退耕还林统一政策,并优先享受发展林下经济有关政策。

除此之外,烤烟执行全县烤烟产业统一政策。贫困户发展其他种植养殖业,单户发展规模达一定标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收集申报,县级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奖励条件及标准,按确定的奖励条件及标准执行,单户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元。对有劳动能力的建卡贫困人口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县级以上)给予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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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元忠

编辑:吴炳霖 | 编审:黄智宇

审核:廖凤莲 | 策划:温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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