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官取保候审期间审案 法学专家:应核查其取保期间所审案件
封面新闻
2019-11-14 21:11
听新闻

11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汉川市政府新闻办获悉,针对11月12日网上曝光的“汉川一法院庭长开警车窝藏疫苗案通缉犯被刑事拘留后继续回法院审理案件”一事,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有专家认为,涉事法官胡敬中在取保候审阶段继续审案属于违规行为,相关法院应对这期间案件重新核查。

当事法官犯窝藏罪 被判处缓刑

封面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胡敬中窝藏、包庇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胡敬中为汉川市法院分水法庭原庭长,初中文化程度。2016年4月2日因涉嫌犯窝藏罪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8年8月21日经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二审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认定,胡敬中明知他人是犯罪人员而为其提供车辆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阻碍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2019年8月19日,武汉中院维持了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的判决。

封面新闻记者14日从汉川市法院办公室了解到,目前胡敬中已不在法院就职。具体何时离岗,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不了解”。

取保候审后继审案 被质疑“嫌疑人审嫌疑人”

在2016年4月2日被取保候审到2018年10月17日的两年多里,胡敬中作为法庭合议庭成员,出现在汉川市法院发布的近百份裁判文书中。

记者注意到,根据2002年施行的《法官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官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应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2019年施行的《法官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官涉嫌违纪违法,已被立案调查、侦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暂时停止其履行职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官网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显示,经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免去胡敬中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分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法学专家:取保期间审理案件系违规 对案件应重新核查

“荒唐之处就在于胡敬中作为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去审别的犯罪嫌疑人,这是对于当事人的不负责任。”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振红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法官代表国家司法的公平公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法官在取保候审阶段,会影响心理稳定性,这种情况下,还在审理案件显然是《法官法》当中“不宜继续履行职责”。

屈振红进一步解释,作为律师来说,一旦取保候审所执的律师证会暂缓年检,确定不是犯罪嫌疑人才能重新持证,而法官的要求应更严格。她建议,《法官法》相关规定应进一步明确,一旦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就不应承担审判工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取保候审期间,以法官身份继续审理案件属违规,“不管是胡敬中所供职的法院还是上级法院,应该成立相应的调查工作组,对他审的那些案子要进行重新核查。”

截至记者发稿前,汉川市政府新闻办回应封面新闻记者称相关情况仍在调查中。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粟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