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高铁上紧急救人被征询医师证引热议
华西都市报
2019-03-20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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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

列车工作人员未向陈医生做好沟通解释,造成了误解,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反映出我们对突发状况考虑不周、处置方式欠妥的问题

救人医生

“以后遇到这种事,自己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去给病人力所能及的帮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这种发扬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精神、保护人民健康的行为,符合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规,值得表扬和肯定

近日,有微信公众号载文及网民发帖称,一名陈姓医生在高铁上帮助救治一名生病乘客,救人之举完成后其被要求提供医师证。这起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19日发出“致歉说明”,向积极参与救治的医生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致歉,并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努力改进服务工作。陈医生表示,已收到致歉,此事是沟通不畅所致,以后还会继续做好事。

A“索证”风波救人

医生紧急施救后被索要医师证

3月18日,微信公众号“江淮医学”发文称,3月17日中午,广西一陈姓女医生在由柳州去南宁东的动车上,因听到广播呼叫有乘客不适需要医护人员救治而前去帮忙。

在问明病史、查体、帮助服药后,患者症状缓解,但没想到当陈医生准备返回自己的车厢时,被列车乘务员要求出示医师执业证。当她表示未随身携带后,乘务人员又要求查看她的身份证和车票拍照存案,同时要求她写一份情况说明,在文末注明为本人所写,“然后签名画押,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此外,陈医生发现自己诊疗时,乘务人员“冷静地站在一旁默默地全程录像”。

经过多方查证,救人的陈医生为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耳鼻喉科一名技术骨干。在该院的耳鼻喉科室,陈医生的一名同事表示,陈医生在动车上救人的事情,同事们都已经知道,她平时就是一个很热心的人。

热议

出不出示医师证网友看法各不相同

“江淮医学”上的文章,很快被网友大量点击、转载,引起了热议。不少网友担心,列车员此举会“凉了医生们的心,今后列车上再有呼救,还有医生敢站出来吗?”

有的网友则表示理解,认为需要就出示,没有携带就说明原因,“既然敢做就敢于承担责任”。

还有网友认为,列车员此举做得对,万一有纠纷,既可以为医生作证,也可以为列车员撇清责任。

道歉

南宁客运段回应:处置欠妥,向医生致歉

针对此起事件,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回应表示,经调查,3月17日,由柳州开往南宁东的动车D3563次3号车厢一名男性旅客突发疾病,列车工作人员紧急通过广播寻医,陈医生听到广播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旅客进行积极救治,旅客转危为安。

据铁路部门介绍,其间,为了留存与救治相关的资料,列车工作人员征询陈医生是否有医师资格证等证件,并对周围旅客、救治过程留下有关文字及影音资料。出示医师资格证并非规定的程序,留存联系方式和现场救治情况主要是便于后续医院更好地救治。

就网民热议的紧急救治缘何需要提供证件并留资问题,铁路部门回应记者称,此次操作流程并非针对医务人员本身,而是根据日常应急处理要求来做的,包括检查乘务人员应急服务是否规范等。南宁客运段表示:“在此起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未向陈医生做好沟通解释,造成了误解,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反映出我们对突发状况考虑不周、处置方式欠妥的问题。对此,我们向积极参与救治的医生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致歉!铁路部门对及时施以援手的陈医生及所属医院表示诚挚的谢意,并对长期以来在铁路车站、列车上积极救治突发疾病旅客的广大医务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女医生回应“索证事件”:“以后还会义不容辞救人”

事后,救人女医生陈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后碰到类似情况,还会义不容辞地救助患者。

参与救治的陈医生回忆说,当时列车员的态度很好,只是按照流程在处置,列车员还通过短信和电话联系她说明情况并表示歉意。“当时没想那么多,关键时刻给予病人相应救助是一个医生的本能。铁路方面已有相关负责人跟我联系,表示将登门道歉。”

陈医生表示,回到单位后自己就投入工作中了,19日上午还在医院进行了一场手术。“以后遇到这种事,自己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去给病人力所能及的帮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陈医生在动车上积极参与乘客急救,表现出一位医务工作者应有的职业素养。这种发扬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精神、保护人民健康的行为,符合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规,值得表扬和肯定。“希望全自治区医务工作者向陈医生学习,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B同行声音

公共交通是否能出具一份紧急医学救助免责三方协议?

该事件被曝光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心脏大血管外科副主任医师程才称,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但他表示理解。

程才表示,自己有一次在火车上救治了一名病人,也被要求写下抢救经过、核实身份、留下联系方式。他认为,确认身份后,以后有事还能联系,其实是很正常的。程才医生同行也表示:之前也有三次被要求提供医疗证件,但觉得可以理解,毕竟担心非医学专业人士万一瞎凑热闹,反而影响正常救助。但公共交通应出具一份紧急医学救助免责三方协议,由病人、医生、乘务长三方知情同意,病人或家属无法知情同意时,由乘务长代为签字。

一些医生则表示:医师根据有限专业经验及紧急救治时有限诊疗条件下,做出的判断与救治,应有全面免责并不予追究之类的条款,以及非医师本人及病人双方允许,不应有司乘人员拍摄视频,也应写入条款。否则,或会降低公共交通紧急医学救助的应答率。”

C律师解读

实施紧急救助不要求主体资格

随着铁路部门就该事件发表致歉声明,网友也展开了更广泛地讨论:大致分为“若产生医疗纠纷时,可留存证据免责”以及“索要资格证明可能会寒见义勇为的心”两派。更有网友忧心,以后路遇“急患”,没有资格证明或非专业出身是不是就只能袖手旁观了?

对此,广东金宏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善启表示,医生在高铁救人的行为属于紧急救助。对于实施紧急救助的主体资格,法律没有作相关要求,即使不是持有执业医师证的医生,具备相关医疗急救知识的公民都可以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无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家在制定法律时都是鼓励救助行为的。同时,相关法律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