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8日9时30分讯(记者 郭鹏 周绪梅 李玮佳)完成工作,退休在家,如何安享晚年?
近日,网友就一些退休相关政策进行了提问。
“本人1968年生女性,12年征地农转非,缴纳15年社保,征地后自己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五年,现在企业打工缴纳社保,已缴纳两个月,现缴纳社保20年又三个月,今年5月满50岁,请问我现在可以五十岁在企业退休吗?我现在在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就业。”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第四条规定:“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对正常退休年龄的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女性,工人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二)个人参保人员: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重庆社保热线12333或到我局咨询。
“退休前一直在北碚上班,退休职工年龄72岁工龄43年,2006年退休,因工作单位解散,退休后一直没有医保,但有退休工资,请问要怎样办理退休职工医保,需要什么材料,怎样办理?”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来看,您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您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退休证、用于代扣的工商银行卡的历史明细清单(可只提供当年)等资料,到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镇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如您是以单位职工身份办理退休后单位再关闭注销的,您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关闭注销的相关资料。
按照现行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须满足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条件。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继续缴纳。
如您对个人参加职工医保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北碚区社保局个人参保科电话023-68299203进行咨询,也可就近到您户口所在地街镇社保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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