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部分区域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
新华网
2019-02-12 06:05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科协决定在南京市选择部分区域利用优质体育与科技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据悉,经与南京市教育局协商,拟选择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高淳区开展先行试点,可视学校和学生参与度与实际效果适当调整试点区域范围。

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初中也可安排双休日的半天时间),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兴趣类社团活动等方式,利用学校场地和设施开展体育科技教育活动。寒暑假期间可视实际情况以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开展体育与科技教育活动。

其中,体育类活动将邀请“阳光体育”专业团队进校园、体育社团专家进校园、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科技类活动包括“科技小工匠”实践活动、“科普进校园”专家报告、“科创梦想汇”空中云课堂等。

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坚持以下原则:

自愿性原则。试点地区学校及学生自愿选择参与,自主选择确定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清单中相应的服务内容。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选择性原则。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是对学校已有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文化类等课后服务资源的有益补充,供学校和学生选用,丰富课后教育资源的供给。

公益性原则。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为公益性质,不得盈利。试点期间,此项课后服务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待省政府批复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后,各地各校可按照教育、体育、科协等部门支持一点,申请课后服务的家长承担一点,提供服务的机构志愿服务一点的原则,保障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所需经费。课后服务中学生个人使用的装备由学生自愿购买。

此外,申请参加试点的各中小学承担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将开展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清单及活动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按照学校要求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按程序汇总上报,经市教育局和省体育局青少年处、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确认后,分配有关教育资源提供机构与学校具体对接。记者 戚轩瑜 庞雪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