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禁放后还有年味吗?这些市民如此说
上游新闻
2019-02-11 17:42
听新闻

2月4日除夕夜,渝北的汪先生一家和往常一样,在父母家吃完了年夜饭,又准备开车回到自己家中。

年年岁岁,过年总是一年中最欢乐的节日。不过,今年的除夕夜,让汪先生感到了不一样的地方——不见了往年的漫天烟火,不见了满街的爆竹残屑,也不用再像过去一样,捂着鼻子,挡着呛人的硝烟穿行,更不用担心突如其来的火花窜到身上……

春节放假期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5天(近5年最多),PM2.5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近5年最低),除夕和初一空气质量均达标(近年来首次)。

这个除夕,没有烟火漫天,却还给了大家一个干净而安宁的城。

年味并不体现在“烟火”上

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不热闹?少了年味?“禁放”新规公布伊始,这样的想法,相信在不少市民的心头出现过。不过,在记者走访时发现,很多市民和外来游客均表示支持和理解。

“过年放烟花,是为了增添节日的气氛,可对于老百姓来说,家人团聚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家住九龙坡区杨家坪某小区的唐先生常年在外出差,每年都要回重庆过年。往年,除夕中的家乡虽然热闹非凡,但整个城市笼罩在焰火浓烟中。“禁放烟花爆竹后四处都很安静,虽然不够热闹,但让人觉得安宁。”唐先生表示,家人和他一样,都喜欢这种干净的春节。

渝中区的向女士和唐先生想法相同。“往常,除夕夜,根本不敢出门,路面脏,不健康还不安全!”向女士表示,年味并非全靠鞭炮,如果确实觉得需要烘托节日气氛,可以由政府统一举办焰火晚会,集中燃发,也减少安全隐患。“实在不行,电子鞭炮和电子礼炮也是与时俱进!”

家住南岸区的刘先生一家在除夕夜,没有像往常一样窝在家里看电视,而是开车到了洪崖洞,一家人在洪崖洞说说笑笑,过了个特别的除夕夜。“早就想用这样的方式来过节,今年终于实现了。”刘先生说,看着节日中的重庆城,霓虹闪烁,这样的美景并不亚于烟花爆竹带来的效果,且更让人觉得安宁。

因烟花爆竹受伤的人少了

“往年,鞭炮屑是春节期间环卫工作的重难点。”据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鞭炮屑清理起来比较吃力,往往十分分散,清理起来很费人力,有时碰上延迟燃爆的爆竹,还会伤到环卫工。今年大年除夕至今,禁燃鞭炮管控到位,与往年相比,鞭炮屑等垃圾量极少,环卫工们的工作量少了不是一点点。

而据市消防总队消息,今年除夕夜重庆主城区火灾形势平稳,消防部门共出警62次,处置火灾8起,出警和处置火灾数量、火警数量均低于去年同期。

“今年除夕主城区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火灾事故,这与市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有关。”市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春节消防出警次数低于去年。

记者从主城多家医院了解到,随着“燃放新规”的实施,从除夕到大年初二,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患者数量锐减。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急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春节数量明显减少,该院仅在除夕和初一分别接诊一名因回老家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患者,且伤势较轻,在门诊简单处理后两人就回家了。

陆军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市急救医疗中心等医院,截至6日,今年节日期间均未接到一起因烟花爆竹受伤的患者。

新闻多一点>>

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要罚款

按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从2019年2月1日起,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违反规定,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上游新闻记者 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