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5万余人
中国青年报
2019-01-2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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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桂杰)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起诉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5万余人,同比上升6.8%。辽宁、上海、重庆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故意冲撞学生、砍杀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案。

  与此同时,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2万余人,同比上升5.5%。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诈骗和金融诈骗犯罪44537人,同比上升28.1%。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271人,同比上升20.2%。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历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同时请省级院结合本地实际,给省级政府主管领导送上检察建议,并转上最高检的检察建议,共同把建议做到刚性。

  教育部专门发出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不久前又正式回函最高检,拟会同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包括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违法犯罪信息前置查询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和案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