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谭庆同志、阮草同志为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谭庆同志为渝北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2019-01-07 08:25 浏览量   0

本报讯(记者 万桃利)1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联铁主持召开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谭庆同志、阮草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接受唐川同志辞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决定谭庆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区委书记唐川,区委常委、区监委主任赵荣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廖红军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谭庆同志、阮草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职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唐川同志辞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议案。谭庆同志、阮草同志分别作任前表态发言。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唐川同志辞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区长的决定,决定任命谭庆同志、阮草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谭庆同志为渝北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随后,李联铁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代理区长谭庆、副区长阮草等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王充、唐丽华、曾军、裴林出席会议。区法院院长周轶、区检察院检察长许创业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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