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欺凌做真正的强者 “莎姐”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重庆商报
2018-11-15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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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商报讯 什么情况算欺凌?遇上校园欺凌,你该咋办?昨日,市检察院一分院“莎姐”检察官张雨岚走进了渝北区东和春天实验学校四年级四班,为孩子们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校园欺凌,又称为校园霸凌,是一种带有攻击性的行为,这种攻击可能是身体的,也可能是心理的,可能是个人对个人的,也可能是群体对个人实施的,会对其他人的身体、心理造成困扰,并且在一段时间内重复进行。”“莎姐”检察官告诉孩子们,语言暴力、人格侵害就属于精神欺凌;肢体暴力、财产性侵害等则属于身体欺凌行为。

  面对校园欺凌,作为在校学生,该如何做呢?“莎姐”检察官提醒,不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尊重他人,学会换位思考,不要被情绪左右,拒绝盲目跟从;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则要树立自信,不要产生自卑感,培养兴趣爱好,不做边缘人物。同时要有防范意识,遇上校园欺凌要积极寻求帮助,不要孤单承受。

  另外,对旁观者来说,遇到其他同学被嘲笑、欺负或者排挤,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知老师寻求帮助。

  听完法治课后,孩子们纷纷拿出自己准备的手工,送给了“莎姐”检察官表示感谢。同时,孩子们表示,听了这堂法治课,让他们懂得了如何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伤害;而且也让他们懂得了什么是校园欺凌。

  “莎姐”检察官表示,希望孩子们在校园生活中,既不做施暴者,也不做受害者,而做生活中真正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