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骑手被车撞倒,为何还要负全责
慢新闻-重庆晚报
2018-10-1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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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2)日上午,巴南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摩托车骑手不懂《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车撞倒还负全责的案件。

10月7日上午,巴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交巡警支队郑警官立刻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抵达现场之后,郑警官发现伤者张明(化名)并无大碍。但是,撞了人的汽车司机投诉摩托车骑手张明是违规掉头引发的交通事故。

郑警官随后调取了监控摄像,发现张明骑着摩托车从鱼胡路方向往海洋馆方向行驶,却在红绿灯路口双实线处掉头,直接穿过了对向第一条车道的三轮车和出租车中间的狭窄区域。

摩托车骑手无视双实线 违章掉头被车撞倒

由于视线受阻,摩托车在穿越第二个车道时,被从海洋公园方向过来的白色SUV汽车撞上,撞出六七米开外。万幸的是汽车行驶速度不快,张明只是腿部轻微受伤。

张明在接受问讯时表示,当时这么做是因为走错了路,所以准备掉头走个“捷径”。随着调查的深入,郑警官吃惊地发现:伤者张明完全是法盲,他不仅没有驾驶摩托车所需的E照,驾驶过程中也没有佩戴头盔,甚至还在路口违规压过了双实线。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摩托车驾驶员张明承担。同时,张明还因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且在双黄线处调头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