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被拦“傲娇”司机就是不敢正视民警 一查是酒驾
重庆客户端-华龙网
2018-09-1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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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带王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经测试,王某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重庆客户端-华龙网9月14日20时讯(记者 张勇)喝了就是喝了,再怎么拖延时间也没有用。昨(13)日,重庆沙坪坝警方盘查了一辆满载近40吨货物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面对盘查,该车的司机居然躲躲闪闪,就是不给民警正眼看。后来,民警还是查到司机存在酒后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果断予以了处理。

  9月13日上午8时35分,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青木关执法服务站例行开展交通安全检查,一辆冀BN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了检查站。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不敢正视民警,闪烁其词。更为可疑的是,王某在讲话过程中散发出一股酒气。

  “你喝酒了吗?昨晚喝的,还是今天喝的?” 民警问。

  “哎呀,昨晚喝的,不是今天。”王某振振有词回答。

  “喝了好多酒?酒气好大!你拉起几十吨货物,万一撞了人啷个办?你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更要对其他人的生命负责。”民警继续问,并对王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

  结果,王某的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57mg/100mL,是酒驾呼气酒精含量标准参考值20mg/100mL的近3倍,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行为。

  民警介绍,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三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之规定,将被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王某也将失去赖以生存的驾驶工作。

  “自今年扫黑除恶和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沙坪坝警方加大了路面交通安全检查力度,增派警力开展路检路查,消除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机动车行驶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苗头和线索,其中就包括驾驶途中违法随车携带管制刀具、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法律明令禁止。特别是对于从事客运、货运等营运车辆的驾驶员而言,由于运输性质决定,驾驶员更要坚决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牢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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