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狂犬疫苗后长生生物百白破疫苗再出问题 药企责任底线何在?
重庆客户端
2018-07-2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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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产疫苗再度陷入舆论风波,这一次的导火索是接连被爆出狂犬病疫苗和百白破疫苗问题的国产疫苗企业---长春长生。

21日,一篇名为《疫苗之王》的网文在社交媒体刷屏,看过后的许多家长连忙翻找自家孩子的疫苗本,他们发现,孩子接种的疫苗里,不止百白破疫苗,还有水痘、甲肝等,都是来自长春长生。一时间,越来越多人表达对国产疫苗的质疑和不信任。

目前,重庆已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狂犬疫苗。专家也提醒广大家长,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消灭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家长应保证儿童能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我们做了一个简单的时间轴,从中你可以看到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整个经过。

12017/11/3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通报: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该批次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该批次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22018/07/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国家药监局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对长春长生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根据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

32018/07/16

长春长生的母公司长生生物发布公告,表示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

42018/07/19

长生生物在深交所官网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表示,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86支;没收违法所得85.9万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其公告还显示,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百白破疫苗是一种主要面向3月龄-6周岁儿童接种的,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的疫苗。


短短3天,长春长生再因去年11月被调查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事件被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344万余元。此时距离这一批逾25万支销往山东省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被调查已近9个月,决定书未公布疫苗效价不合格原因,而生产记录、召回情况等证据材料亦未公开。




对于这种程度的处罚,很多网友表示力度太轻:

@网友你把头发剪短了:这个处罚,是处罚吗?不,是纵容!

@网友林小木头:还不如罚3杯酒,还能红红脸!

为什么?因为造假的长生生物研发投入成本却低的可怜,344万罚款,这就是数以万计的孩子接种不合格疫苗之后,黑心企业所付出的代价,按照1万名儿童接种,人均被危害值为344元,这就是所谓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长春长生公司还有一批百白破疫苗在批签发“闯关”时被拒签门外。中检院发布的《2016年生物制品批签发年报》显示,2016年,疫苗签发51个品种、共3950批次,其中3949批符合规定、1批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为0.25‰)。拒签的1批疫苗(210048人份)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不合格项目为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测定。

上述年报亦称,2016年我国签发的疫苗3949批约计6.46亿人份,批签发不合格率为0.03%;除2015年外,历年不合格率均低于0.5%,表明疫苗制品质量稳定,不合格制品较少。国产疫苗成为上市疫苗主体,支撑国家免疫规划实施。


话说回来,疫苗都敢造假,这家公司究竟是何来头?

长春长生并非小企业,据了解,长春长生创立于1992年,其母公司长生生物2015年12月通过资产重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长春长生作为疫苗龙头,其2017年狂苗市场占有率达到 19.70%,位居全国第二,甚至在河南、四川、广东等地拿到了头名。

但是,其研发投入成本却低的可怜,根据公司年报中的数据,长生生物在2017年和2016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7%和4.26%。有媒体据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做出比较,指出长生生物的研发投入占比较低,同时还曝出长生生物持有约20亿元规模的理财产品。

长春长生的官网上有这样一句话,公司秉承“关爱生命,播种健康”的发展宗旨,一直努力致力于研发“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预防生物制品,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供预防保障。

然而,疫苗作为他们的主要产品,却接连出事,真是打脸啪啪啊!!

连续出问题形成鲜明反差的是,长生生物曾就疫苗安全在公告中做出自我肯定——“在长达20多年的经营历史上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对此,网友也只有呵呵了。

假如,没有媒体的报道,大众是否知道,作为疫苗之王,先不谈先前的长春长生董事长采用资本手段,低价买壳,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单纯凭着疫苗之王这种轻研发,轻人命,躺在人血馒头上数着理财产品赚的轻松钱的行为,他该承担何责?

如此高额的利润下,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见利忘义,数据造假,做出不合格的药品,企业的责任心何在?如此一个市场排名靠前的巨头企业,居然被曝出问题,整个狂犬疫苗生产和销售链条的规范程度到底如何,很难不引发关联性担忧。以此次事件为契机,主管部门对全行业来一个“体检”,或许也很有必要。

此次长春长生的假疫苗事件,不仅形成了公众对药品安全的忧患,还给国产疫苗的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人们对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信任度极大的下降了。就像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即便其他奶粉没问题,人们也不敢拿来给小孩子吃了。



对于这类问题,我们不妨吸取一些国外的经验,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引入国内,以解决某些企业作恶成本过低的问题。

所谓的“惩罚性赔偿”,指的是对于有不法行为的企业,除了要赔偿其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还要额外支付一大笔远超其造成损失的“罚金”,以作为警示。最近,一著名跨国日化企业,就因为售卖可能致癌的爽身粉,而被处以41.4亿美元的巨额惩罚性赔偿,其额度远超5.5亿美元的补偿性赔偿。

再看长春长生,才过去了不到一年,就再次被检出问题,说明之前的“敲打”并没有给这家药企带来足够的震慑。正是因为震慑不足,作恶成本不高,这家企业才会这么快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对于这样的企业,我们必须考虑如何加大惩戒力度,让检查工作发挥应有的震慑力,让相关企业不敢越雷池一步。

药品安全乃攸关性命的大事,切不可在此事上出纰漏。望此事得到相关部门的彻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加强法律约束,严厉打击假冒伪略,还大家一个天朗气清的生存空间!

事情持续发酵,但几个问题依然有待释疑:吉林省食药监局为何时隔近9个月才公布处罚决定?长生生物是否有所隐瞒?究竟有多少疫苗流入市场?有没有孩子因为问题疫苗患病、健康受损?家长们如何判断自己的孩子接种的是不是问题疫苗,有无救济渠道?这些,希望能让公众尽快知晓答案。

重庆客户端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