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庭审直播常态化”是推进阳光审判的好举措
重庆客户端-华龙网
2018-06-1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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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近日,一起典型的民商事案件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审理。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观摩庭审、进行监督。和以往不同的是,现在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通过观看视频直播的方式,实时进行远程观摩,不需要再到海陵法院庭审现场旁听了。


今年3月,江苏省高院下发了《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实现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只要案件不涉及秘密,不涉及隐私,就必须“庭审直播”。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把司法公平放在了阳光之下。


“庭审直播常态化”是知情的需要。尽管说,一些案件的审理,是允许市民旁听的。然而,由于法庭场地有限,由于市民工作较忙,实现“到法庭上去看看”实际上很难。而有了“庭审直播”则方便了市民,打开手机,打开电脑,就可以直接观看自己关心案件的审理,这是维护知情权的需要。


“庭审直播常态化”是监督的需要。实现了“庭审直播”之后,就更大程度维系了市民的监督权。观众里有普通市民,也有懂法律师,可以从情理、法理的角度进行监督,确保案件审判尽量减少问题。前段时间,一则“法官醉酒审案”的新闻被热炒。“醉酒审案的法官”被处理了。我们更应该思考,法官何以敢于“醉酒审案”?这是因为法庭是一方小天地,没有那么多“注视的眼睛”。而实现了“庭审直播”之后,网络背后是千千万万双“雪亮的眼睛”,能够倒逼案件审理程序规范。也是对法官最好的保护。


“庭审直播常态化”是普法的需要。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加大普法的力度。然而,即使普法电影再好,即使普法展板再好,也因为距离感,而发挥不到最好作用。而实现“庭审直播”之后,就是最好的普法方式,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律师争议的焦点,公诉人提出的问题,法官依据的法律,详详细细展示给了百姓。就能通过这样的方式促进普法工作取得实际效果,有血有肉的“庭审直播”是普法需要。


“庭审直播”可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也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帮助法官排除内外干扰,依法审慎地行使审判权、依法规范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提高裁判的公正性。“庭审直播成常态”推进是“阳光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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