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痛!近60斤的野生大鳡鱼肚子里全是鱼籽,却这样惨死江边!
看万州APP 04-24 14:5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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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

万州人的朋友圈被一条这样的微信霸屏了。

滨江一号外的长江边,

一条近一人高的野生大鱼被钓了起来

“勒个鱼好大哟,怕是有好几十斤!”

“这个钓鱼的运气好惨了……”

“又是一顿大餐啊,安逸安逸。”

……


在充满了赞叹和惊讶之余,

看热闹的群众却发现了不对之处:

现在不是禁渔期吗?

在长江里钓鱼不是违法的吗?

于是,

就有市民打电话咨询了区农业执法局,

在接到举报之后,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第一现场!

可惜的是,赶到现场时,

人和鱼早就消失不见了。

就当执法人员一筹莫展之时,

一位热心市民立马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

一张有车牌信息的照片

执法队员立即通过有关部门,

查找到了车主信息,几经周折,

终于打通了钓鱼者的电话。


原来钓鱼者黄某就是不远处一餐馆内的厨师,

闲暇之余去江边钓鱼消遣,

他说自己也没想到能钓到这么大的鱼。



小编赶到现场时,

也被这条鱼的大小震撼到了,

大家可以看一下用矿泉水瓶作的对比图


据执法队员介绍,这种鱼名叫鳡(gǎn)鱼

而这一条鳡鱼长1米5,重55斤,

起码在长江内生长了8年以上

最让人痛心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鼓鼓的鱼肚里全是鱼籽,

这个时节正是长江鱼类的产卵期,

因此才会设置禁渔期,

目的就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

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

不过这条近60斤的鳡鱼妈妈

离开了水不久之后就已经死去了。



在执法人员的教导之后,

黄某后悔不已,

连声说:“我真的晓得错了,

以后再也不敢了!”

根据《重庆市实施渔业法办法》中的

第三十六条中的第八小条,

“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从事游钓的,责令停止;

拒不改正的,

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鉴于黄某态度端正,认错态度诚恳,

执法队员对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没收了渔具。

死掉的大鱼没有办法放生,只能进行变卖,

执法队员用变卖的钱买了一千尾活鱼苗,

让黄某亲自在钓鱼的长江边进行了放生

以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小编在这里再次提醒,

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期间所有的天然水域一律禁止捕捞行为,

垂钓也是不可以的!

举报电话:5856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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