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 提醒市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
重庆渝中 2021-01-19 18:07 浏览量  

渝中融媒体中心-重庆渝中客户端1月19日讯(记者 姚延洋)昨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年日常生产生活安全警示新闻发布会,重庆市林业局二级巡视员熊忠武介绍,当前,我市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从近十年森林火灾数据统计看,春季发生的森林火灾占年度火灾总数的60%以上。因此,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春节、清明时期的防火工作尤为重要。

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从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的火因上看,95%以上森林火灾为人为用火不慎引发。其中,以烧荒、烧灰积肥、吸烟、祭祀、生产作业等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占主要;电力、电信基站、雷击引发森林火灾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熊忠武表示,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和林区经营主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每一个公民来讲,要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重庆山与城相依,农与林交织,森林覆盖率达到52.5%,家在林中,林在房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大家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一旦进入林区,必须要按照森林防火要求,做到火源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野外用火。

从家庭来讲,家长应带头做好森林防火。家长要带头学习、了解、掌握森林防火常识,加强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的森林防火宣传和教育,带头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和要求,营造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从学校来讲,应担起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职责。当前,大中小学即将放假,学校应把森林防火纳入学校教育中,通过增设森林防火课、增加森林防火学分、发出森林防火倡议、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防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从林区经营单位来讲,应履行森林防火义务。依托森林资源开展旅游经营的景区景点,林沿、林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营主体,应担负起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配齐防火人员和装备,完善防火设施,开展防火巡护,严防家火上山,引发森林火灾。防火期内,未经批准严禁野外用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