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聚焦精准扶贫实施教育重点项目
教育部
2018-02-18 06:08

    建立项目统筹机制。中央、自治区资金由自治区统一安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兼顾支持积极努力地区。项目资金采取中央、自治区、地市、县(区)四级共担机制。在推进“全面改薄”过程中,将初中工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进城务工子女教育、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和操场改造等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全部统筹用于“全面改薄”工作,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题。

    严格项目专门管理。要求各市、县(区)每年按照各项教育重点工程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资金、县级资金的使用范围,对本地需建设的项目进行梳理,然后申报年度计划项目,上报自治区审核。自治区依据项目整体规划和年度项目预算资金,下达年度计划项目批复,并下拨项目资金。各市、县(区)严格项目管理,按照自治区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实施,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更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对确需变更项目内容的,必须报自治区核准。

    落实项目前期调研。考虑到西部地区施工时间短、工期紧的实际,每年提前安排当年的教育重点项目工作任务。在当年的9月至10月下发申报下一年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通过认真调研摸底遴选项目,特别是对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精心选址,落实建设用地,并制定下一年项目年度计划。自治区对项目进行汇总审核,有关部门对市、县(区)上报的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和规划论证,并结合调研情况,制定项目年度计划,于12月份下达下一年的项目批复和项目资金,使各地变冬闲为冬忙,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开工,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出。

    推进重点项目落实。实行重点项目进度情况周报、月报制度,并将项目进度情况汇总后在全区进行通报。项目批复下达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多轮实地督查,并就各市、县(区)实施进度和督查发现问题情况进行通报。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进展慢的情况,建立项目专项催办制度,对各市、县(区)实行专项催办,明确要求各地对进展慢的项目实行“倒排工期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市(县、区)召开专门的项目推进会,与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长面对面进行约谈推进,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和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确保任务按时顺利完成。启用项目网络视频巡查系统,将投资额度和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体项目全部纳入远程监控范围,随时查看和调度项目进度,确保重点项目进展有序。